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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旺中案」訪談:旺旺蔡氏 vs. 臺灣媒體產業發展


2012-08-10 uploaded by TS8 team

編按:「旺中寬頻案」(以下編「旺中案」)是這兩年來臺灣媒體發展上的重要事件。雖然國家通訊委員會在七月底「有條件通過旺中案」,但爭議並不但沒有停息,反而有擴大的趨勢。

八月初,TSW團隊帶著近十個問題,與曾經身為「中時集團一級主管」的陳彥豪老師(在以下文稿中以「陳」作為代表)請益對談。我們同意陳老師的看法,認為「旺中案」是一個珍貴的社會教育教材,也因此與大家分批分享這次對談的記錄。在此同時,我們也以案例研究的態度,對相關資料進行保存與收集,盼望這一系列文本能提供更大的參考價值。

第二題:這次「旺中案」的核心,應該是蔡衍明在媒體經營上一再「失格」。您如何看蔡氏父子對臺灣新聞媒體產業的影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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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:蔡衍明常常在「關鍵時間點」和「關鍵問題」上說錯話。我個人認為幕僚要負很大的責任。

作為「報人」,需要對「歷史」與「價值」有宏觀的眼界和判斷。這方面是蔡衍明先生的弱項。我盼望蔡先生能從這許多次的慘痛經驗裡,將自己角色從「當一位報人」,轉換到「作為一位精采的媒體經營者、媒體產業的協助者和推手」。蔡衍明可以多多發揮他在企業經營、合縱連橫吸納資源的長才,幫助旗下媒體在無資金壓力的環境裡發揮應有的影響力。這種安排所可以產生出來的「綜效」,絕對會比目前的情況正面許多。

在前面論述的基礎上,我們回到正題:蔡衍明對「六四」的發言,如果是基於「在大陸地區擁有可觀事業與投資商人」的立場,以「商人」的身份說出,那我可以諒解。但如果同樣的話是由一位「報人」的口中說出,那就明顯「失格」!盼望大家都能看出兩者間的重要差異。

另外,我想提出一個重要的現象給大家參考。

過去,因為媒體比較容易賺到錢,媒體的經營會比較重視「編」(內容經營與製作)而輕「經」(企業上的經營與管理,例如:專案管理與績效管理…),經理人員在媒體環境裡是受到壓抑的。我猶記得在擔任《中國時報》主編時,業務部的同仁是要來「登門拜託」,以便他們能借用版面的一小塊區域來作業務操作。

後來,媒體的經營環境愈來愈難,媒體的經營天平又急劇地擺到另一個極端,也就「重經輕編」。近來經理人員已經常常用「置入行銷」的模式,要求內容生產部門「配合作新聞」、或者協助寫「業配稿」。甚至也常常代替「客戶」要求編採部門拿掉「負面新聞」。例如前年豐田汽車有一波全球的召修,編輯部就先接到「高層」的關心,然後就是「業務部門的直接干涉」。這個事件在編輯部裡造成不小的反彈,因為汽車安全是一件關乎「公眾利益」的事,怎麼可以掩蓋?

更可悲的事還在後面,我後來有機會與豐田的高層會面,當場表達對這件事的看法。豐田高層表示這絕對不是他們的意思,他們還盼望媒體能協助公布召修的訊息,強化豐田「以消費者安全為第一」的形象。後來透過關係一路查,才發現「指令」是來自於廣告代理商。而媒體的業務部門在不問緣由的情況下自我限縮,一方面沒有真正服務到業主,一方面傷害了媒體的核心價值。

經過「重『編』輕『經』」和「重『經』輕『編』」兩個極端之後,我們期待媒體經營者終於能夠學到功課,在『經』與『編』中間抓到平衡。這是絕對作得到的!而「編經平衡」所能得到的綜效(包括「經濟效益」與「影響力」)也才是最大的。

目前,蔡家對媒體的經營還處於「重『經』輕『編』」的迷思中,這對中時集團的新聞從業人員是一種壓迫與傷害。看到最近「中時人」在「走路工」新聞處理上近乎離譜的表現,們我可以很持平地說,如果蔡衍明沒有調整他對「媒體事業」的認知、沒有調整他與經營媒體的態度的話,那旺旺蔡家對臺灣新聞媒體產業的影響是「負」遠遠大於「正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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